【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0】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我要打印】 【关闭】
昌江区2017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昌党发〔2017〕1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景德镇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2017年度精准扶贫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的要求,强化精准脱贫,激发内生动力,以贫困户增收、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发展、贫困村全部退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围绕“五个一批”抓住“六个精准”,大力推进扶贫攻坚“七大系列行动”。采取超常规举措,举全区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建设魅力昌江、做靓瓷都门户,在打造一座与世界对话的城市中实现新跨越”打下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全区脱贫405人,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04%,市级5个贫困村全部退出(其中省级2个),贫困群众收入提高,贫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三、重点工作
<一>完善精准识别动态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精准识别,以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中的贫困村、贫困户为核查重点,进行再摸底排查和精确复核,以收入为依据,找准致贫原因,划分贫困户类型,为制定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精准扶贫奠定基础。通过完善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建立更加精确的扶贫台账,实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街道)、区级有网络”;切实建立起区、乡镇(街道)、行政村三级互联互通扶贫信息系统平台,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通过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帮扶项目、帮扶责任人的落实、帮扶效果等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及时进行数据变更、录入和上传,做到有进有出,分级管理,动态监测。(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教体局、区卫计委、区建设局、各乡镇政府、新枫街道办事处)。
<二>推进产业发展扶贫工程。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综合运用扶贫贴息、财政专项补助、农发项目资金等各种扶持政策,扶持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加工业、光伏发电、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优势高效产业,增加收入。创新扶持机制,通过土地流转、龙头企业带动、组建专业合作社、产业扶持资金参股合作经营等方式,扶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与涉农企业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等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大力推进电商扶贫,加快电商主体培育和平台建设、完善区乡村三级综合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培育,要依托我区生态资源优势,促进休闲农业、旅游产品的开发,发展农家乐、农业观光等旅游项目,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牵头单位:区委农工部;责任单位: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国土分局、区旅发委、各乡镇政府、新枫街道办事处)
<三>推进就业扶贫工程。以“培训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为目标,建立就业帮扶对象基础台账,提高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精准度。为扶贫对象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免费服务。依托我区鱼丽工业园平台,通过岗前就业培训,吸纳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通过购买城市新增的城管、环卫、园林等公益性岗位,开发一批农村公路养护、卫生保洁、治安巡逻等公益性岗位,用于帮助贫困群众就业。乡镇、村在新农村建设中新增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贫困户就业上岗,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扶贫对象,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积极推进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的沟通衔接,保障贫困群众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委农工部、区民政局、区教体局、区农业局、区金融办、农行昌江支行、区残联、区林业局、各乡镇政府、新枫街道办事处)
<四>推进危旧房改造工程。加大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力度。抓紧核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危旧房改造标准、形式要切合实际,以住房安全有保障为原则,加快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安排指标,帮助其解决安居问题。要切实用足用好金融家协会筹措的精准扶贫帮扶行动资金,加强对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今年要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牵头单位:区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金融办、农行昌江支行、各乡(镇)政府、新枫街道办事处)
<五>推进村庄整治工程。按照新农村村庄整治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全区农村环境大整治行动,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四清四化”和“七改”整治工作。抓好市级贫困村村组村庄整治建设,加大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改厕和村庄美化绿化力度,确保贫困村如期完成整治任务。通过整治,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贫困村群众基本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安全房的愿望,贫困村网络通信、卫生室、综合文化活动室全覆盖,达到村庄整洁、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目标,全面建成美丽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牵头单位:区委农工部;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建设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区供电分局、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国土分局)
<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加强道路、水利、电力、商贸、教育卫生、文化广电和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的建设。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贫困村内25户以上自然村道路硬化全覆盖。加大贫困地区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支持农村山水田林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优先对覆盖贫困人口的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进行巩固提升,提高供水水质和供水保证率。加快贫困村山塘整治、抗旱应急水源引调提水工程、山洪沟治理等农村小型水利项目建设。加强贫困地区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场馆和健身活动中心,群众户户通广播电视。将宽带基础设施建设向自然村延伸,基本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互联网覆盖。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对贫困地区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管理养护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区交通局;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供电分局、区国土分局、区农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商务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农行昌江支行、区环保局、各乡镇政府、新枫街道办事处)
<七>推进生态保护扶贫工程。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让贫困地区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贫困地区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整治、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项目和资金安排力度,为贫困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创造良好条件。积极开发生态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就业。(牵头单位:区发改委;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
<八>推进社会保障扶贫工程。加大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力度,坚持应保尽保、动态调整,逐年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五保人员供养标准。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大对重度残疾人、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严重困难群体加大救助力度。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标准,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残联、区妇联、区团委、各乡镇政府、新枫街道办事处)
<九>推进健康扶贫工程。构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大病保险、农村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四道防线。对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全面推行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商业补充保险。逐步提高给贫困户造成较大医疗负担的慢性疾病费用报销比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贫困村公有产权村卫生计生服务室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优先为贫困人口建立贫困人口健康卡。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贫困地区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区卫计委;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编办、区残联、区妇联、各乡镇政府、新枫街道办事处)
<十>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教育的支持力度,促进各类教育发展,保障贫困地区学生就近公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落实现有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建立教育精准扶贫机制。对符合入园条件的贫困儿童、孤儿、残疾儿童给予学前资助;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提高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建立对走读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完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继续做好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对农村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为他们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团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妇联、农行昌江支行、各乡镇政府、新枫街道办事处)
<十一>推进结对帮扶扶贫工程。强化干部力量帮扶。建立“县级领导挂乡镇、单位结对帮扶到村、干部结对帮扶到户”的结对帮扶机制。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单位,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做到工作到村,扶贫到户,责任到人。实现全区贫困户帮扶全覆盖,一包到底,不脱贫不脱钩。帮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要根据贫困户的实际,因户施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方案、帮扶措施、帮扶计划,帮助贫困对象尽快脱贫致富。继续开展“54321”结对帮扶,即县级领导每年结对5户,副县级领导每年结对4户,正科级领导干部每年结对3户,副科级领导干部每年结对2户,一般干部每年结对1户。在各级干部重点结对帮扶的基础上,各乡(镇)、新枫街道要结合实际组织村“两委”干部、产业大户、致富能人“一对一”结对帮扶贫困户。倡导党员干部个人出资对困难户自愿救助。要以民营企业扶助贫困村活动为契机,发动组织民营企业弘扬尽我所能、乐于奉献、扶贫济困的美德,关注贫困地区、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方式扶持贫困村、贫困户。(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各帮扶单位、各乡镇政府、新枫街道办事处)
<十二>推进扶贫攻坚七大系列行动。在去年开展扶贫攻坚七大系列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慈善扶贫行动、干部进村入户扶贫行动、金融企业家健步行扶贫行动、金融扶贫行动、年底大走访慰问扶贫行动、莲荷学堂扶贫行动、军民融合扶贫行动。通过推进扶贫攻坚七大系列行动,使贫困群众收入有提高,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高度重视精准扶贫工作,坚持扶贫攻坚党政“一把手”总负责,帮扶部门“一把手”对帮扶工作负全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要进一步强化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和决策职能,发挥扶贫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把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到村、到户精准扶贫措施和年度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要强化协调调度,确保各项帮扶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建立乡镇(街道)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精确到人的工作机制。把扶贫对象脱贫增收效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责任,通过层层签订扶贫责任状的方式,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对于整村推进扶贫工作不达标、脱贫任务未完成的乡镇(街道),除党政一把手问责外,并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筹措人力、财力和物力,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对于承担定点帮扶工作的各有关单位,要落实“部门一把手”的定点扶贫责任制,进一步夯实帮扶单位和帮扶人员的责任。
<三>整合资源。坚持政府主导,统筹用好中央和省级的财政专项资金,整合行业部门的人才、项目、资金、技术、信息等各类扶贫资源到村到户,在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基础上,落实区本级财政配套专项扶贫资金,着重精准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种养产业,切实帮助培育和形成持续稳定增收机制。同时要切实建立起社会参与机制,引导动员和组织民营企业和个人参与扶贫开发,形成多渠道、多方位、多形式的有效扶持,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协调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四>配强力量。根据新阶段精准扶贫的工作需要,完善乡镇扶贫工作站的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扶贫攻坚力量,每个乡镇(街道)要配备两到三名专职扶贫专干,保障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要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扶贫和移民干部的工作知识和业务水平,提高执行能力。
<五>严格考核。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督查问责考核推进机制。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各级各部门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做到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核。落实“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督查问效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减贫数量、贫困人口的收入增幅、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改善情况。对在扶贫工作中有实招、干实事、见实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可优先重用提拔或列入后备干部培养。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倒查,视其情况给予警示提醒、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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